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由刘则奇、唐红、向朝辉、向成统、方亚军变更为方亚军、向朝辉、向成统、唐红。出资(股权)比例为:方亚军55%、向朝辉5%、向成统5%、唐红35%。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恩施州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