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州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监管成效,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精神,恩施州财政局随机抽取州直4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围绕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被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

检查编号

恩施州审计局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1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2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3

恩施州粮油储备公司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4

恩施兴亮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5

恩施德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恩施州财政局

〔2025〕13006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

  1.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2.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聚焦审计执业质量,严厉查处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等突出问题。

  (二)内控报告真实性核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对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以及内控制度的实施与内控报告是否一致。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8月29日前结束,由州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除监督局全体人员参加外,从相关业务科室中抽取检查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

  组  长:岳忠强

  组  员:刘楷模、张乾、张敏、杨雪梅、彭艳飞

  检查结束后,州财政局将依法对问题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重大问题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查处。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州财政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或线索。

  联系人:岳忠强  刘楷模     电话:0718—8222369

  特此公示。

恩施州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